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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800929587XB/2022-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岸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2-04-19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十四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经济板块建设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各部门,各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十四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十四五”期间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建设方案

2022年4月


目 录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5

(一)“十三五”时期营商环境总体情况5

(二)“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面临的机遇与挑战8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11

(三)发展目标11

三、重点任务13

(一)打造更加优质规范的市场环境13

1.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13

2.全面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15

3.推动用电服务升级16

4.提高用水用气效率17

5.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18

6.推进纳税便利服务19

7.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20

8.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21

9.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改革22

(二)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23

10.围绕“一件事”开展审批服务流程再造23

11.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与协同23

12.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24

13.推进 标准化便利化24

14.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服务25

15.畅通政企交流渠道26

(三)打造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27

16.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27

17.深化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28

18.提高执行合同效率28

19.建设公正透明的市场监管体系29

20.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30

(四)打造更加包容开放的社会环境32

21.营造包容活跃的创新创业环境32

22.完善人才引进和服务机制32

23.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33

24.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34

25.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35

四、规划实施机制35

(一)加强组织领导35

(二)注重统筹协调35

(三)完善考核评估36

(四)深化宣传推介36

附件: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37


十四五”时期,是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深度转换增长动力、全面优化经济结构、蓄势跃升城市能级的重要时期,也是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加快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促进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南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结合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未来五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本方案。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营商环境总体情况

十三五”时期,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市场环境富有活力。“十三五”时期,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在企业开办、纳税、信贷、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不断优化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通过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缩短办照时限、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动实现“零跑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商事制度改革和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电子税务局建设,助力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大信贷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信贷审批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畅通银政企沟通渠道,推出“税易贷”“银税通”“税贷通”等多款银税合作贷款产品。推进登记财产“一窗办理、即办即取”,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12个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企业或个人在综合窗口一次性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交易等事宜。实施国家贸易“单一窗口”,推行出口“提前申报”,推动“两步申报”“两段准入”,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优化政府招标投标服务,大力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接入全市统一的招标投标电子系统,严格投标和履约担保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54件。加强执行合同司法保障,创新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机制,实现“简案快审快判、繁案精审慎判”。

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再造审批流程,推动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清理各层级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建立全区统一的区级、镇街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持续精简申报材料,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实现一个窗口进件出件率100%,一张表单落实率100%,简化办理建设工程审批事项291件,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60%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70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46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3个工作日。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四减”工作,缩短行政审批时间77%以上,平均跑动次数0.6次,即办件比例37.78%,全网通办比例达到40%。

不断优化。紧紧围绕群众企业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的目标,聚焦群众企业办事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服务功能。在2020年重庆市区县 效能水平评估中,南岸区 效能指数列第一等次(超过90)。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公布“四办”事项清单,推出130项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推进 标准化,编制标准化业务手册,制作标准化审批流程图、服务指南以及办事流程。大力推行“互联网+ ”,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80%。推进全区三级 中心“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建设企业服务办事大厅,设立工程建设和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区,综合窗口占比80%。创新线上线下 模式,在办事环节上做“减法”,在服务质量上做“加法”,推行“5+X工作模式,开通绿色通道,开设办税服务自助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广泛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开展便民服务。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上线运行经开区非必须招标项目服务平台。坚持和完善联系服务企业机制,优化政府、企业“双向打分”制,提升部门服务意识,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执法监管不断规范。“十三五”时期,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积极营造规范的监管执法环境。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重点领域开展随机抽查,归集各类监管数据。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创新“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督导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审批,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工作机制,完善“信用南岸”网站、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易+创新试点工作,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总体而言,“十三五”时期,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为全面促进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19年,南岸区在重庆市“营商环境”考核的都市区中排名第16,比2018年提高5名。其中登记财产全市排名第4名、 全市排名第4名、办理破产全市排名第3名,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用电、执行合同、纳税等5个执行全市排名靠后。

(二)“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继续优化营商环境面临诸多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营商环境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国务院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明确指导。随着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重庆市与四川省协同出台《关于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出台《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探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将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跨区域拓展市场和业务提供便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数据、区块链和云计算技术在智慧政务中的深化应用,有利于 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打破“信息壁垒”、消除“信息孤岛”,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全国在营商环境改革上取得了诸多成效,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地区的创新性、可复制推广的举措,为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先进经验。

十四五”时期,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内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等诸多挑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随着重庆主城都市区拓展扩容和各区县、各平台竞相发力,功能板块发展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比较优势逐步减弱。同时,在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南岸区、重庆经开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机制还不健全,与当前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营商环境关键领域和环节仍存在诸多短板,企业群众获得感有待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完善,公共服务高品质供给不足,制约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积极性和预期信心。

综上判断,地处“两江四岸”核心区的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应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实践经验,聚焦重点、强化优势、补齐短板,始终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狠抓落实、善作善成,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牢牢把握当前战略机遇期和政策红利期,积极应对挑战,加强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委市政府、南岸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创新改革思路和举措,以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着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理念更新、标准更高、审批更快、服务更优、措施更实,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努力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把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打造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全面促进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在改革中主动换位思考,注重企业体验、再造审批流程、创新支持政策,努力创造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硬指标和软环境双轮驱动,注重整体制度安排和解决突出问题协同并进,聚焦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攻坚克难、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不断固化完善制度和程序,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对标先进。参照世界银行以及国内权威机构关于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对标国际先进理念、国内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全面彻底梳理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方向和目标。

坚持创新驱动。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将优化营商环境与创新工作紧密结合,用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以思想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和技术手段创新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智慧型 体系全面形成,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成为贸易投资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政府服务更规范、法治体系更完善、社会环境更包容的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全区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到2035年,实现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国际领先,成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表1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打造更加优质规范的市场环境

企业开办时间

小时

4-8

最快4小时办结

社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取得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

工作日

33

30

施工许可审批时限

工作日

3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限

工作日

23

21

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限

工作日

15

14

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办电时限

工作日

30

28

低压小微用户全流程办电时限

工作日

8

6

获得用水一般项目用户全流程办理时限

工作日

9

7

用气用户办理时限

工作日

13

11

平均纳税时间

小时

110

90

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

%

70

85

政府服务事项平均减少跑动次数

〈0.5次

〈0.3次

综合窗口比例

%

80

90

即办事项比例

%

40

45

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

60

75

打造更加包容开放的社会环境

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100

农民工工资清欠法定时效内结案率

%

97

100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内结案率

%

90

98

三、重点任务

围绕把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要求,对标世界银行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聚焦企业设立经营发展全生命周期服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稳定市场预期,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减材料、减审批、减跑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打造更加优质规范的市场环境

1.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审批事项、审批时限,逐步实现申请人通过“一窗通办”平台办理营业执照、公章、税控设备和发票、就业参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所有开办企业事项。严格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落实。严格落实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领取、一次提交、一日办结”工作要求,做好对企业和群众的宣传引导和政策推介,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开办企业事项,提升开办事项“一网通办”率。落实开办企业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容缺办”要求,对于提交的开办企业申请,一次性指出所有需要修改和补正的地方。落实“一日办结”要求,从申请人正确、齐全地提交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到核准企业设立登记不得超过一天时间。

全面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扩大简易注销范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简易注销条件且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当场受理并在1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诺办结时间压缩至法定期限70%以内。

专栏1 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优化开办企业服务: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实现开办企业最快4小时内办结。简化住所登记要求,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完善企业名称筛查规则,加强企业名称权利保护。对不涉及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企业设立登记试行登记确认制。增强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银行开户、员工参保、办理税务和社保功能。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改为行政备案的事项有序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开展“一企一证”改革。探索“一照通”登记许可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网受理、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窗发照”。

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全面公开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实现申请人对各环节流程及办理进度可查询。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对符合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对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逐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

2.全面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

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压减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公布压减后的事项清单。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统一告知承诺内容、流程和承诺书格式。探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全面实现数字化联合审图,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全面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程网办、电子证照。

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测绘服务领域“多测合一”改革,扩大“多测合一”项目覆盖面,加快培育健全满足改革需要的“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市场。深化工程竣工验收“多验合一”改革,建立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服务平台,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

加快落实区域评估,探索推进“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全面落实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搭建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根据风险等级确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强化监管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逐步将其他行政许可、备案、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以及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等事项,纳入 平台并行办理。

专栏2 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

提升建筑许可办理速度: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压缩审批时间。实现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取得施工许可证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项目投资备案为即办,施工图备案为3个工作日,施工许可为2个工作日(工艺简单、单一的项目1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为4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21个工作日。实现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小低项目)从项目备案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4个环节、14天内办结。

深化小低项目全流程改革:探索扩大小低项目政策覆盖范围,逐步推行小低项目办理建筑许可告知承诺制。小低项目免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全面推进“以函代证”,取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放验线手续。强化小低项目供排水接入“三零”服务,进一步优化供排水接入办理流程,加强供排水部门协同合作,实现供排水一次性查勘、一次性接入。全面落实小低项目简易验收制度,优化竣工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加强建筑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搭建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根据风险等级确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小低项目只进行1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完善小低项目施工后用途控制,超出规定用途范围的必须取得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许可。

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明确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容积率等指标。已施行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进“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

3.推动用电服务升级

在电力接入办理环节,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和高压用电“省力、省时、省钱”服务。精简优化办电流程,减少客户办电环节。拓展线上办电渠道,提高线上办电业务比例,推动在线获取相关电子证照。打造从用电申请到签订合同的全流程线上服务体系,新建项目电力接入“免申请”线上流转。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使用,实现身份证件、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用电业务办理信息实时获取。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不动产权变更等业务过程中,提前获取客户用电和电表过户需求,由政府直接推送至供电企业,实现业务联办。

对全区10千伏电力外线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管线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占用挖掘道路审批等各类审批和管理手续实行并联审批办理,限时办结。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主动推送进度查询、电量电费等信息,提供报装用电全流程服务。研究编制供电可靠性管控边界条件,推动出台供电可靠性管制政策。做好主配网防治结合的综合停电协调,强化频繁停电台区设备监控治理,确保安全、健康供电,提高客户满意度。

专栏3 用电服务升级

优化电力接入服务:压减接入时间,到2025年实现获得用电低压小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6个工作日,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平均用时不超过28个工作日。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实现外线工程“零投资”。

4.提高用水用气效率

全面推进用气报装信息化,优化用气报装流程。进一步减少用户提交材料及办事环节,优化用气接入服务。规范公示办理时限、服务标准、资费标准,为小型项目企业提供用气快速报装“三零”服务。全面清理取消供气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督促相关企业对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公示,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完善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提升用户满意度。

全面推进用水报装信息化,推动供水企业建立线上服务系统,优化用水报装流程,提高城市供水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及办事环节,实现用水“210服务(最多2个环节、1件材料、0跑腿)。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降低企业用水成本,实现小型项目“零材料”受理,一般项目“容缺”受理,所有项目可“网上办”。加强用水前期服务,推行“提前介入、提前指导”的前置咨询服务,为小型项目提供供水报装“三零服务”。

专栏4 提高用水用气效率

优化用水用气接入服务:压减接入时间,到2025年实现获得用水一般项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7个工作日,获得用气用户办理总用时不超过11个工作日。推行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精简受理材料,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坚持政企协同,通过“渝快办”平台联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供水供气企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5.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

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在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区,分类压缩各类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全部即时办结。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推行全程网办。推动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实行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跨城通办”。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现网上办理、缴税和发放电子权证,不动产登记结果纳入电子证照库实时共享。与税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法院等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申请材料免提交,推动不动产登记与司法查封业务集成办理。依据本区不动产信息查询规则,增加不动产登记及相关领域信息透明度,实现不动产自然状况、限制处分信息及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情况等内容公开查询。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

专栏5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

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安装电子签批屏,提升身份核验办理体验。完善电子完税证明和电子票据应用流程,提高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效率,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在线办理,提供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邮寄服务。加大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证明等推广力度,推动部门间协同互认,扩大电子权证应用场景。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企业信息共享,实现同步过户。

6.推进纳税便利服务

进一步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实行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两税合并申报,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退税“报退合一”。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庆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功能,精准推送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积极配合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95%以上主要涉税(费)事项网上办。深化纳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社保缴费流程,进一步压减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积极引导企业运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线上“非接触”方式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做好留抵退税,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

专栏6 纳税便利服务

压减纳税次数和时间:推行“十一税合一”,实现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企业所得税跨税种合并申报。提升办税服务大厅服务水平,优化预约服务,提高窗口使用效率,缩短办税等候时间。加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持续压缩办税时间,纳税时间压缩至100小时以内。

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优化“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涉税 事项网上办,设立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加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优化电子专票服务方式。

7.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

稳步扩大信贷供给,将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纳入在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动态调整权重赋值。积极引导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信用融资产品推广力度,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优化金融信贷流程,鼓励金融机构压缩信贷业务各环节办理时限,精减申贷材料,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增强金融信贷服务可获得性和便捷性。探索设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政银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比例,确保对有效信贷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应贷尽贷。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提供知识产权评估、确认、登记、转让全流程服务,减免企业评估、担保等融资费用。

专栏7 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

优化金融信贷流程:优化贷款合同签订与抵押登记手续办理环节,压缩信贷业务各环节办理时限,精减申贷材料,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引导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缓解企业债务压力。

搭建金融服务平台:联合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设立首贷续贷中心,推广用好“渝融通”、“渝快融”等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增强金融信贷服务可获得性和便捷性。

加强金融担保增信支持:配合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工作,正式启用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提高动产担保登记效率,推动动产担保登记环境健康发展。

8.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

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增设跨境贸易中介机构服务功能,打造集查验预约、缴费等多功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深入推行“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和无纸化通关作业。加强与口岸单位系统互联互通和大数据共享应用,建立完善口岸通关时效评估系统。规范和简化进出口许可证等办理流程,推广“提前申报”模式,推进报关委托书等相关环节无纸化,推进贸易领域证书证明电子化,实施报关单“日清”机制。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口岸费用,完善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公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实现收费项目定期更新、在线查询。

全面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将出口退税平均审批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建立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对因提前申报进口货物而引起的进口日期修改,以及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推行汇总征税、自报自缴和关税保证保险等便利优惠措施,推行跨境电商B2B模式出口退税。将“关税保证保险”业务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出企业线上投保“关税保证保险”。

专栏8 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

拓展“单一窗口”功能:将出口退税、结售汇等主要业务纳入“单一窗口”,引导出口企业运用“单一窗口”进行出口退税、结售汇。

推行跨境电商B2B模式:积极推行“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两种模式,增强外贸企业通关便利化,提升通关时效,激发企业出口商品的潜能和动力。优化监管流程,指导企业积极有序开展好B2B出口业务。

9.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改革

依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全面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扩展在线办理服务功能,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细化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政府采购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对接。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优化采购办事程序,细化采购执行要求,明确采购资金支付要求。优化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合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推动交易“无纸化”,推广“不见面开标”。全面清理招投标制度规则,优化招投标流程,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推行招标人负责制,清理无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及材料。支持供应商以金融和保险等机构的保函、保险形式代替履约保证金,实行信用保证金减免制度。发布和更新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强化招标采购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监管模式。建立区内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征集平台,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利用大数据监管模型,提升监管平台自动预警功能,辅助投诉处理和围标串标行为查处。完善招投标信用监管制度,构建投标人考核评价体系和应用体系。

(二)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0.围绕“一件事”开展审批服务流程再造

以市场主体便捷高效办好“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梳理相关 事项,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形成“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键评价”的办理模式。围绕高频、热点、社会反映强烈的 事项,梳理出不少于100个“一件事”目录清单,并逐步扩大清单范围,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11.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与协同

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一窗综办、集成服务”,发布“零跑腿”事项清单,推动“全程网办”平台应用,全面实现 “一网通办”。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与线下“一窗综办”协同,实行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面推进“全渝通办”、“川渝通办”和“跨省通办”,形成涵盖 全域、数据实时共享的信息交换体系,推进数据整合、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全面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数据互联互通互认。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智慧政务应用模式,推动 “免证办”、智能导办、智能“秒办”、无人工干预自动智能审批。

专栏9 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与协同

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方式:推进 事项自助办理,优化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服务区功能,实行“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积极推行在商场、银行、车站等场所设置自助设备。接入12345 便民热线,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流程,安排驻场轮值人员,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和智能在线服务。

12.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

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 中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共享互认,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100% 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各级政府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持续丰富归集的电子证照种类,基本覆盖全区党政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加快电子印章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加大区块链技术在保障电子证照安全性中的应用,实现电子证照的调取和授权全过程记录、可追溯、防篡改、不可抵赖。

专栏10 电子证照推广应用

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依托“渝快办”平台移动端“亮证”“扫码”功能,重点围绕民生服务、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户政社保等相关事项,推动使用率高、涉及面广的电子证照在日常生活中的场景化应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到2021年底,实现居民身份证、社保卡、营业执照等9类高频电子证照的场景化应用,2022年,推进低频电子证照的场景化应用上新台阶。

13.推进 标准化便利化

以“最小颗粒度”为梳理标准,梳理一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 智能化、便民化,全面拓展公共服务事项接入“渝快办”,实现“应进必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持续推动 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同源发布和统一提供,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全区统一的线下窗口管理平台功能,细化窗口工作标准,对接入的 事项精准管理、实时监督。建立健全 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4.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服务

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化管理、常态化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确保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开设营商环境政策发布专栏,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优势,及时、全面、精准发布政策和解读文件。完善线上线下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对涉企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和获得感。

推行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分批整合各部门政策兑现事项,实现政策兑现集成服务。开发覆盖咨询、受理、审核、督办、拨付等环节的兑现服务功能模块,实现信息互联、实时共享,推动兑现事项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加大涉企优惠政策执行力度,确保企业各项政策应享尽享。

专栏11 惠企政策精准服务重点举措

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区金融办在政务大厅设立涉企优惠政策办理事项专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营商环境政策发布专栏,及时梳理更新发布涉企优惠政策清单,精准推送至企业,完善以事项为基础的政策归类、发布、查询和受理机制,实现涉企优惠政策相关事项“一口受理、一窗通办、一网查询”,提高企业对涉企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和获得感。

15.畅通政企交流渠道

深入推进和优化政府、企业“双向评价”制,实行线上线下综合评价,扩大评价指标体系覆盖面,全面实现涉企政策“回头看”。探索推广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选聘组建营商观察员队伍。探索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推行区领导负责的“链长制”。健全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形成诉求响应“一个环”,完善诉求受理、解决、反馈、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企业家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发展情况通报会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建立涉企政策企业参与制定机制,相关会议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或列席,研究起草涉企政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加强对企业家荣誉激励,定期评选优秀企业家给予表扬奖励。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营造尊商、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社会氛围。严格落实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规范政企人员的交往交流行为。严惩涉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专栏12 畅通政企交流渠道

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制定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营商环境观察员聘任工作方案,明确观察员选聘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经常性、规范化政企沟通机制,明确观察员权责,以“观察+归纳+反馈”三结合构建提效闭环机制。从企业高管、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士中选聘,组建营商环境观察员队伍,确保能够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作用。

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周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及问题交办机制,针对联系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积极研究思路对策,落实工作责任和破解措施,集中精力进行调处破解。

行业座谈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针对当前重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应对措施建议听取意见,充分发挥行业季度座谈会议分析研究、决策咨询、服务大局作用。

(三)打造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6.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

推行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全面提升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探索“云法庭”模式,鼓励法院推行网上审判。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提升司法保护水平。建立诉讼案件向当事人网上公开制度,实现网上一体化办理,提升司法程序指数。压缩纠纷调解时限,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推行涉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纳入诉前调解先行处理。严格审查金融借贷、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类费用收益水平,依法审查企业间借贷法律效力,助力民营企业压降融资成本。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

健全企业纠纷非诉讼调解机制,加快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商事疑难复杂纠纷共商共调配合机制,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发挥公证在预防企业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

专栏13 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

推动诉讼事务网上办理:建立诉讼案件向当事人网上公开制度,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递交材料、网上预约法官、网上阅卷、网上送达、网上信访等一体化办理,提升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提供优质企业法律服务:探索推行“法企同行”,组织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梳理排查。建立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团,组织为企业重大疑难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指导帮扶。完善企业法治宣传服务平台,在线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

17.深化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执法机制对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监管和执法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强化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加大特色展会维权援助力度。

专栏14 深化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

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建立知识产权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的企业进行公示,对严重失信主体,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进行限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提高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监管执法频率,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18.提高执行合同效率

优化立、审、执流程,落实繁简分流试点改革新举措,适用商业纠纷案件快审快执机制。推进网上立案制度落地落实,为商业纠纷案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逐步推动实现诉讼事务网上办理,“一站通办、一次办好”。实现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对接,全面建设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多元解纷机制。持续推行诉讼电子化,提升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以全流程信息化建设助推审判效率提升。通过“易法院”平台实现法院文书送达一体式集约化,推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对接共享,进一步扩大电子送达文书范围。加强金融审判庭和金融审判团队建设,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

专栏15 提高执行合同效率

提升合同执行效率:加快财产查控,提高财产保全工作效率。优化动产处置执行准备、执行立案、首次拍卖、二次拍卖等流程,减少执行耗时。加强案款管理,及时分配执行案款。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

19.建设公正透明的市场监管体系

进一步完善权力事项清单,改革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权裁量权基准制度,形成分类清晰的条目式执法指导规范,规范涉企行政处罚。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主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和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市场垄断行为。

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等,不得随意实施行政检查。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各级监管部门与相关业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的全流程管理。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的量化考核。

深入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加强企业数据动态监测和评估,为精准监管和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实行“包容期”管理,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推行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专栏16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数据纳入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划分裁量阶次,明确适用不同阶次的具体情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无事不扰”“无举报不实地核查”等监管创新。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0.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信用南岸”平台和“智信经开·区域经济大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广“信易通”,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推进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金融领域广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争创金融信用示范区。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各行业、个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分类信用监管。聚焦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旅游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领域、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模式。以公共信用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专栏17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平台建设:持续建设“信用南岸”平台、“智信经开·区域经济大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与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各级政务数据交换、“大数据+监管”等平台自动化互联共享水平。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开展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纳税服务、电力、文化旅游、建筑市场、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人防工程等领域为重点,出台行业主管、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付出高昂成本。依法依规落实联合奖惩对象制度,落实重点领域失信惩戒措施,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应急管理、养老托幼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重点领域,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

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制定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将各级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履行承诺等纳入政务诚信建设。加强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向社会和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加强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和公务员诚信教育。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清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

(四)打造更加包容开放的社会环境

21.营造包容活跃的创新创业环境

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范围。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作用,培育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打造精品创业孵化基地,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速创业项目产业化,提升创业孵化成效。实施科技企业成长工程,支持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发展。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改革试点,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转变城市发展理念,动态更新、定期公开发布城市机会清单。搭建和完善政企之间、企业之间协作合作平台,鼓励和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项目前期策划、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重点环节。

专栏18 营造创新创业环境

城市机会清单:转变城市发展理念,围绕现代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城市更新、民生改善、城乡融合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动态更新、定期公开发布城市机会清单,为全球投资者、企业和人才提供在南岸区发展的入口和机会,进一步激发城市发展的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22.完善人才引进和服务机制

实施人才引育计划,主动对接国家、重庆市重大战略规划,积极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带、“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科学编制全区“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更加注重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实施产业人才攻坚行动,编制重点产业引才图谱,聚焦大数据、电子信息、智能智造等重点领域,实施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等人才专项,加强高端人才引进,提高人才队伍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匹配度。

构建全过程、专业化、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优化“重庆英才服务卡”落地机制,提供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便利。开展人才工作“一企一策”试点。建立精准高效的人才招引、培育、服务机制和住房保障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户购房、医疗保障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享受精准定制和自选菜单式服务。

专栏19 完善人才引进和服务机制

实施人才引进培育计划:用好“重庆英才”“巴渝工匠”品牌,积极对接“鸿雁计划”“两江学者”等国家、市级重大人才项目,健全和完善南岸“高层次创新人才”、优秀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培育政策,加快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吸引集聚领军人才。

创新人才服务管理: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荣誉制度,将创新人才纳入区委直接联系服务专家库。健全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举措,完善高端人才“塔尖”政策和青年人才“塔基”政策,开展人才工作“一企一策”“一院一策”试点。构建全过程、专业化、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符合要求的企业自建员工宿舍,给予创新人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应优惠政策。

23.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完善文体设施空间布局。健全街道(乡镇)、社区(村)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出台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统筹建设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健全多元主体举办赛事活动机制。

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创新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提升基础教育阶段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完善城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联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建设全区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建设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为老人居环境。

24.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推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两江四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消落带治理,深入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开展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负面清单,全面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深入推进重庆经开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健全区域绿色考评体系,研究制定生态城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全区空气优良天数、人均绿地面积大幅提高。

25.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完善城市公交线网结构,以重庆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为核心,努力构建“一枢纽二普铁三轨道四高铁”外联大通道体系。构建南岸“四纵两横”对外高快速路网,加快形成“六纵九横”主干路网。推进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运营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动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超算中心等建设,打造全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的重要枢纽。推进企业对交通便利化、公共设施配套等满意度逐年提升。

四、规划实施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建立各领域指标“分管区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体化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主管领导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要按职责分工,细化落实措施,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主动加强与市直部门衔接,对标对表,补齐短板,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重点指标不断争先进位。

(二)注重统筹协调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责任协同,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根据本行动方案,聚焦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清单、挂账推进。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考核评估

根据重庆市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跟踪开展研究和评估评价,按年度发布全区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南岸区、重庆经开区重点督查事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将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纳入纠治“四风”重要内容,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建立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明察暗访、督查督导长效机制,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四)深化宣传推介

各部门要宣传解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对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在各类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开展经验交流。

附件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类型

中国参评城市2020年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上海

北京

开办

企业

开办企业手续(个)

4

3

开办企业时间(天)

9

8

开办企业成本(人均收入百分比)

1.4

0.7

最低实缴资本(人均收入百分比)

0

0

办理建筑

许可

办理建筑许可手续(个)

18

18

办理建筑许可时间(天)

125.5

93

办理建筑许可成本(占仓库市价百分比)

2.3

3.5

建筑质量控制指数

15.0

15.0

获得

电力

获得电力手续(个)

2

2

获得电力时间(天)

32

32

获得电力成本(人均收入百分比)

0.0

0.0

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0-8)

7

7

登记

财产

登记财产手续(个)

4

3

登记财产时间(天)

9

9

登记财产成本(占财产价值百分比)

4.6

4.6

土地管理质量指数(0-30)

23.5

24.5

获得

信贷

合法权利力度指数(0-12)

4

4

信贷信息深度指数(0-12)

8

8

信贷登记机构覆盖率(成年人百分比)

100.0

100.0

信用局覆盖率(成年人百分比)

0.0

0.0

保护少数

投资者

披露指数(0-10)

10.0

10.0

董事责任指数(0-10)

4.0

4.0

股东诉讼便利度指数(0-10)

5.0

5.0

股东权利指数(0-6)

5.0

5.0

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指数(0-7)

6.0

6.0

公司透明度指数(0-7)

6.0

6.0

纳税

缴税次数(每年)

7

7

纳税时间(小时/每年)

138

138

总税收和缴费率(占利润百分比)

62.6

55.1

报税后流程指数(0-100)

50.0

50.0

跨境

贸易

出口耗时:边界合规(小时)

18

24

出口所耗费用:边界合规(美元)

249

265

出口耗时:单证合规(小时)

8

10

出口所耗费用:单证合规(美元)

70

78

进口耗时:边界合规(小时)

37

34

进口所耗费用:边界合规(美元)

230

255

进口耗时:单证合规(小时)

11

15

进口所耗费用:单证合规(美元)

75

80

执行

合同

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天)

485

510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额百分比)

15.1

17.5

司法程序质量指数(0-18)

16.5

16.5

办理

破产

收回债务所需的时间(年)

1.7

1.7

收回债务所需的成本(资产价值百分比)

22.0

22.0

回收率(%)

36.9

36.9

破产框架力度指数(0-16)

13.5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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