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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支持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有什么举措?

    答:知识产权保护站点资助。经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批复建设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风险预警、海外维权援助等知识产权工作站点,经评定合格的,每年给予25万元资助。维权资助。两江新区内法人及其他组织作为原告所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经法院引导调解或经法院诉前引导仲裁结案并获得赔偿的,就实际发生的仲裁费、调解费给予资助,每件资助金额不超过同类法院受理案件费用标准的30%,同一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其中,纳入重点保护名录的专利、商标维权,经法院引导调解或经法院诉前引导仲裁结案并获得赔偿的,或者经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胜诉,按照同类法院受理案件费用标准的40%给予资助,同一法人及其他组织资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驰名商标保护资助。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给予50万元维权资助。
  • 问:《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有什么举措?

    答:国外授权专利资助。依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申请的发明专利,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授权的,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资助1万元/件。同项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得授权的,只资助1次,同一申请人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国外商标资助。获得国外商标注册的,资助2500元/件。同一商标获得多次国外商标注册的,只资助1次。同一权利人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专利奖奖励。获得中国专利和中国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获得重庆市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版权奖奖励。获得中国版权金奖的,每项奖励100万元,奖项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奖励。高价值专利培育资助。经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审立项的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培育期满且验收合格后,每项资助20万元。专利密集型产品资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给予3万元/个资助,同一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年只资助1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资助。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给予3000元/件资助。同一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 问:《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在两江新区以下区域(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龙兴镇、石船镇、水土街道、复兴街道7个建制镇街,以及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依法注册经营和纳税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 问:《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知识产权领域纲领性文件陆续印发,明确了知识产权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成为各地方知识产权工作的遵循和指南。当前,两江新区正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必须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结合新区实际,特制订《若干政策措施》。
  • 问:养犬人和管理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答:(一)不得虐待犬只;(二)防止和制止犬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段并主动避让他人;(四)携犬进行户外活动时,携带的犬只应与本人控制能力相适应,并应当使犬只与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保持安全距离。
  • 问:养犬人和管理人不得有的行为是什么?

    答:(一)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候车(机、船)室、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图书馆、影剧院以及设有禁止携犬进入标识的宾馆、餐饮场所、商场、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二)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未征得驾驶员、同车其他乘客同意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三)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或者损毁他人财物;(四)将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带入重点管理区;(五)饲养有严重伤人记录的犬只;(六)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七)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未进行栓养、圈养,或者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八)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出户未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九)遗弃饲养犬只;(十)占用公共区域饲养犬只;(十一)在住宅区内违法从事犬只养殖、出售、诊疗、寄养、培训、理容、收留等活动,扰乱公共秩序;(十二)放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十三)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立即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问:两江新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是哪些?

    答: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两江新区直属八个街道均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具体区域为:鸳鸯街道、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翠云街道、大竹林街道、礼嘉街道、金山街道、康美街道全域。
  • 问:什么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值班律师可依法提供哪些法律帮助?

    答: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者安排值班律师等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无偿法律帮助的活动。值班律师可提供法律咨询;提供程序选择建议;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还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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