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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綦江区、云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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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綦江区、云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工作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2〕12号)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要求,经綦江区、云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近日,市食药安办会同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评审组,依据现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评价细则》《评审操作指南》),采取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三种方式对两个区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根据初评情况,綦江区、云阳县均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市食药安委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提名城市,并申请国家评价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綦江区、云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省级初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实名向市食药安办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2日。

联系人:刘寒立,电话:67239711,传真:63726226,邮箱:liuhanli1213@126.com 。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市食药安办秘书处1411室(邮编401147)。


附件:1.綦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2.云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1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綦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省级初评情况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2〕12号)要求,綦江区人民政府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自查,并向市食药安委申请省级初评。市食药安办牵头组成评审组,依据《评价细则》和《评审操作指南》,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对綦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初评,其总体情况如下。

一、省级初评过程

(一)评价方式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公司)具体实施。对照《评价细则》和《评审操作指南》,市食药安办牵头,会同市食药安委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华测公司选派的有关食品安全专家,共同组成省级初评现场评审组,采取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三种方式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72个指标,根据《评审操作指南》逐一评分。领导访谈由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成访谈组,对綦江区党政负责同志及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访谈和深度延伸访谈;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994份;现场检查共抽查点位153个,其中明查5街10镇,覆盖18类业态102个点位;暗访2街2镇,覆盖8类业态51个点位。

(三)参评人员

重庆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省级初评工作组由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同志任组长,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计量质检院等部门(单位)选派的15名食品安全专家,以及第三方机构—华测公司的18人专业团队组成。

二、创建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和成效

綦江区地处渝南门户,位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是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城市,幅员面积2182.14平方公里,下辖5个街道,16个镇,共302个行政村,79个社区。常住人口77.65万人。綦江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始终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全区共发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801户,近三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抽检量连续7年保持辖区人口数4批次/千人以上,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2022年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83.25分,较上年提升2.37个百分点。主要表现在:

1.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持续加强工作保障。一是出台《重庆市綦江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 《重庆市綦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将食品安全和食安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纳入衡量街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权重占3%;21个街镇均设立食药安委,全区381个村(社区)均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比例达到71.15%,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超40个学时;精准划分全区8739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等级,逐一明确包保干部,强化属地责任担当。二是将食安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创建促安全,用安全保创建,全面推进落实。三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近三年区财政共安排食品安全保障经费4034.1万元。四是全区21个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均配备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食品快速检测室,共配备执法车辆28辆,基层执法装备、应急装备配备全部到位。

2.严格源头过程控制,严把食品质量关口。一是强化产地环境治理。印发《綦江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2022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二是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近三年,实现化肥减量148.32吨、农药减量456千克。三是建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机制,对全区126家重点农业企业的初级农产品进行全程追溯管理。四是严格定点屠宰管理,全区3家屠宰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规范有序,无害化处理机制健全。五是健全超标粮食风险监测机制,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比例达到100%,2021年至今,未发现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存在超标粮食。

3.纵深落实多项举措,过程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是纵深推进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对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排查覆盖率达100%,问题整改完成率达100%。三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网络餐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白酒、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2021年以来,累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2万余户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800余份,下达执法意见书3600余份,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行政约谈6次,取缔白酒加工小作坊106家,对全区195户农村家宴“一条龙”服务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强化培训、备案管理和现场监管,让“坝坝宴”成为“放心宴”。四是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校园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五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监督管控。推动全区79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均配备了食品安全员,有力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六是建成餐厨垃圾处置厂,全区设置餐厨垃圾桶2200余个,年收运处理餐厨垃圾2.4万余吨。

4.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提升抗风险能力。一是印发《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和形势会商机制。成立綦江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借力权威专家,研判解决食品安全风险。二是挂牌成立重庆市西部营养科学研究綦江检测中心,全区食品检验检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拓展食源性疾病检测能力至51项,2021年至2022年累计报送食源性病例627例;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力度,2021年至2022年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9082批次,监督抽检计划完成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均达100%。三是组织修订《綦江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承办2023年重庆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联合自贡市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与四川、贵州多个地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形势研判与交流,提升跨区域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四是深度利用“渝溯源”平台,全区224个冷藏冷冻库均建档备案。2021年以来,累计排查入綦进口冷链食品1300余吨,开展追溯演练1次,严格“从国门到家门”全过程监管。

5.重拳打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最严厉的处罚”。一是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重庆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建立健全行刑衔接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机制。二是深化“三安”联动,有力开展“铁拳”“昆仑”行动,突出重点开展案件查办,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563件,涉及农药残留超标、食品超保质期等多种类型。查办1起生产工人非法添加乙基麦芽酚至芝麻油案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近三年,全区未发生食品安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三是深入开展“清风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执法行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

6.强化公众参与,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社会氛围。一是以商超、农贸市场、人行天桥、城市广场、 大厅为重点区域,以大型LED屏幕、滚动字幕、建筑围挡、电梯轿厢为重要载体,精准投放食安城市宣传视频、公益广告、景观小品、横幅标语等宣传元素,营造群众随处可见的全域创建氛围。二是制定《綦江区普法责任清单》,由区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通过区级媒体线上宣传和组织线下活动向市民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三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教育活动,诚实守信蔚然成风。四是在国家信用信息网依法公开行政监管和处罚的标准、依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充分发挥12315等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吹哨人”制度,落实有奖举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全区共处理全国12315平台食品类投诉举报1546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高,社会共治氛围持续向好。六是持续推进“政府推动+金融助力+企业免费参保”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借力金融,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目前已有1003家企业参保。

(二)主要特色亮点

1.高度重视“一老一小”食品安全。一是创新开发应用“綦优鲜食安云平台”,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集中采购、集中检测、集中配送、全程溯源体系,负责全区83所公办学校的145个食堂食材统一管理。二是开发“1251”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设置快检记录、消杀记录、食材采购记录、饭菜留样记录、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应知应会答题板块,实现了食品原材料快速检测信息、仓储、加工、餐食留样全流程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一体化管理,极大提升了民政智能监管水平,目前已让10家托养机构老人“食得放心”。

2.推动信用智慧监管,监管提质增效。一是大力推广阳光餐饮。全区所有学校食堂均安装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智慧系统;深入推进“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建设,“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餐饮单位2969家,累计建设视频厨房336家,安装网络厨房200余家,利用“高清直播”技术,2021年至今抓拍、整治食品安全违规问题近3万条。二是打破信用监管壁垒。建成全市首个市区联动区县信用平台,分级分类向政务用户和市民提供信用政策动态、信用宣传、可视化展示、信息查询、信用报告等实用功能。每日汇聚信用评价、企业风险等6类信息,目前,已实现1.4万余条食品相关信用信息入库,有效提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画像和信用评价的精准度。

3.发挥科技力量,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科技支撑。将食品安全纳入《重庆市綦江区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立项食品安全类科技计划项目17项,登记食品安全类科学技术成果21项。认定市级食品安全类企业技术中心5家,食品安全类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家;支持建设麻辣食品工业(綦江)数字化研究院等食品类研发平台。二是引领食安标准。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件,地理标志产品团体标准14个和绿色食品种植团体标准2个;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农业部畜牧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个;制订重庆市地方标准3项;5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辖区内企业取得5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51张绿色食品认证证书。三是助力产业发展。依托市级食品产业园,围绕食品产业加速发展,目前园区内已有“金角”“老四川”牛肉干、“千百度”豆干、“饭遭殃”等品牌企业入驻,已建成投产企业22家;引进正大集团100万头生猪屠宰及10万吨猪肉食品加工项目,目前正在建设。2022年实现工业产值35.7亿,同比增长11.7%。

(三)存在不足和改进建议

1.存在不足:一是食药安委的工作制度、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和会商研判,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生猪屠宰环节生产设施、基础卫生设施等不规范不完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仓储粮食年度质量监测覆盖比例未能提供相应佐证资料,粮食质量监控措施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对一些企业的监管频次未达到企业风险等级相对应的频次要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的行为等,市场监管力度尚需加强。五是食品生产环节存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未落实,基础卫生设施不完善、产品出厂检验不规范;食品流通环节存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措施未严格落实,部分餐饮单位食品处理区存在卫生死角和污染风险;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没有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检查等,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

2.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食药安委(办)的建设,树立食品安全全链条控制的系统观,重视和加强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沟通交流、研判会商、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建设,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机制等。二是加大宣教和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GB 12694等法规和标准,推进生猪屠宰企业的标准化建设。三是按照仓储粮食年度质量监测覆盖比例不低于25%的要求,加强监管,并做好资料整理留存。四是对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及相应的监督检查频率要求;加强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五是借助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的实施,将督导企业创建达标作为包保干部本年度的首要工作任务;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自查自纠、不留死角;组织监管、协管和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压实责任。

三、初评结论

经省级初评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綦江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和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包保”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并较好落实各项责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等;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有力;创建宣传氛围好、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无被否决情形,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要求。


附件2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云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省级初评情况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2〕12号)要求,云阳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自查,并向市食药安委申请省级初评。市食药安办牵头组成评审组,依据《评价细则》和《评审操作指南》,于2023年5月8日至12日,对云阳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初评,其总体情况如下。

一、省级初评过程

(一)评价方式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公司)具体实施。对照《评价细则》和《评审操作指南》,市食药安办牵头,会同市食药安委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华测公司选派的有关食品安全专家,共同组成省级初评现场评审组,采取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三种方式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72个指标,根据《评审操作指南》逐一评分。领导访谈由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成访谈组,对云阳县党政负责同志、县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部门乡镇(街道)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访谈和深度延伸访谈;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1014份;现场检查共抽查点位152个,其中明查4街7镇,覆盖23类业态102个点位;暗访2街1镇,覆盖8类业态50个点位。

(三)参评人员

重庆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省级初评工作组由市食药安办牵头,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同志任组长,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计量质检院等部门(单位)选派的15名食品安全专家,以及第三方机构—华测公司的18人专业团队组成。

二、创建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云阳县幅员面积3636平方公里,辖42个乡镇(街道),户籍人口133万,常住人口93万,山清水秀城美业兴文盛,有“万里长江·天生云阳”之美誉。2022年,云阳县地区生产总值557.7亿元,增长4.7%,增速全市第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2.4亿元,增长17.7%,增速全市第一。创建以来,全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食品安全状况持续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全县多年来未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85.59分,较创建之初提高了4.34分。2022年,全县食品产业增加值约182.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2.67%,食品产业已经成为支撑全县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支柱。2023年,云阳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市食药安委全体(扩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二)主要特色亮点

1.坚持“三个导向”。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压实。落实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把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创建工作常态化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范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县政府主要领导亲任组长,统筹安排创建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研、督促创建工作;全县以“1+3”工作方案为统领,以“1+5”工作小组为支撑,各分管县领导亲自挂帅,坚持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抓实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顶层设计,坚持做到“五纳入”“四写进”(即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纳入经济发展业绩考核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写进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报告),彻底把住创建方向。压实属地责任,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细化落实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在全县42个乡镇(街道)设立食药安委,制发食药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清单,规范基层食药安办建设,打通基层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找准食品安全“着力点”,全县5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县8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GMP、HACCP、ISO22000等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员抽考覆盖率和合格率均为100%,食品生产企业实现自查报告率和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化解食品安全“薄弱点”,聚焦小作坊监管重点问题,排查建立专项风险隐患台账,指导154家小作坊整治提升成功办理小作坊证,督促自主拆除188家,立案查处10家;3家小作坊入选名特优小作坊,2家小作坊提档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防住食安校园“风险点”,全县245所中小学校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食品安全监管由“人盯”转向“智管”;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实行“双采四签一审批”制度,做到合同约定,定点采购,进出库查验“三统一”;校领导陪餐率100%,校园食品安全零事故。铸实食安监管“严基调”,每年立案食品案件300余件,执法有力有威;创建以来,办食品领域刑事案件6件,打击处理21人,其中,2021年,彭某某为首的制售假酒案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三是坚持结果导向,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全县1241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上墙食安参保公示卡,群众消费更放心;外卖餐饮服务经营者全面实施“食安封签”,“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覆盖率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每年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00余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稳定在90%以上,连续两年在全市系统排名前列。提升协同共治水平,建立食品安全部门、行业、属地、社会、媒体、公检法、纪检监察等“七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民共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参与监督食品安全工作。创建以来,共开展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食品安全你我同查”、“你点我检”“你送我检”320余次,社会共治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食安宣传,开展食安宣传“进乡镇、进社区、进农贸市场、进广场、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3000余次,发放“致广大学生家长和老师的一封信”“食安云阳创建倡议书”“食安云阳创建知识小册子”等宣传资料30余万份,张贴创建宣传海报10万余份,人民群众对创建知晓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

2.聚焦“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抓牢源头严防,坚决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主要农产品规模化。深入实施“稳粮扩油”工程,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42万吨以上;新建蔬菜基地5.3万平方米,蔬菜产量达到57.9万吨。大力实施养殖业提升行动,建成生猪产能调控基地17个,其中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6个,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百万头、居全市前5,有力保障全县重要农产品量足价稳。二是特色农产品规范化。将农业品牌认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网格化监管和质量追溯等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名录库,全县纳入名录库的农产品生产主体742家,合格证使用覆盖率100%。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培育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70个。持续优化柑橘品种布局,新建及改扩建500亩以上产业园21个,种植面积达32.9万亩,年产量28万吨、产值15.6亿元。充分发挥“三峡药库”资源优势,打造道地特色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7个和种植示范基地10个,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11.5万亩,年产量7.3万吨、产值10.7亿元。三是源头治理绿色化。编制印发《云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云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方案》《云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报告》,扎实开展受污染耕地分类治理,大力推广水稻、玉米低积累品种。制发《云阳县化肥减量增效简明技术读本》和配方卡,张贴测土配方施肥海报,降低化肥投放对农产品的污染危害。

3.聚焦“多品类、高品质、好品牌”抓牢产业发展,推动食品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增品种促链成群。持续做大以粮油产品、肉制品、调味品、果蔬制品、休闲食品为主的绿色食品产业,打造农特品种55个、产品200余个,培育市场主体8555户、企业48家,形成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集群。2022年规模以上绿色食品企业产值27.8亿元,同比增长15.8%。二是提品质促产扩销。高标准培育“三峡阳菊”,通过美国FDA、欧盟有机认证,远销北美、新加坡。高品质发展“云阳红橙”,鲜果期长达7个月,实现错峰稳价,出口北美、东南亚。多渠道研发预制菜,农高宏霖直销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恒顺醋业年产醋量全市第一。精细化培育乌天麻循环种源,天麻素含量达国家标准的8.2倍,居全国之首,乌天麻酒成为全国首批天麻食药两用物质试点产品。三是创品牌促农增收。做靓“天生云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牌企业48家、农特产品55个,开设线上线下门店100余家,入选重庆十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22年销售额突破22亿元。做强“云阳面工”特色劳务品牌。与河南工业大学合作建设“中华面食研发基地”,建成云阳(全国)面业大数据平台,不断壮大云阳面业。目前,全县已成功培育出3家产值及销售过亿元的食品加工企业。20余万云阳面工覆盖31个省市、占领全国75%的鲜面市场,年产值超600亿元,人均年收入稳定在20万元以上。

4.聚焦“干部+技术+制度”抓牢风险严控,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包保+网格”夯基础。全县“四大家”30名市管领导率先垂范,433名乡镇干部和1950名村(社区)干部主动履职,包保全县8555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三张清单一个承诺书”工作机制,夯实属地责任。按照“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界定清晰”,将全县8555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入475个网格管理,食品安全协管员任网格长,有效发挥网格长“信息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作用。二是“数字+技术”建平台。搭建数据化可视化智能化监管平台,采用“AI识别”技术,精准识别从业人员未戴口罩、有害生物侵入等风险隐患,自动推送问题并跟踪整改到位;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一体化餐饮单位1100余户,实现“一老一小”、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推动风险防控“人防”变“技防”。三是“红黑+月季年”强保障。创新实施“红+黑”奖惩机制,按月发布食安“红黑榜”,上榜经营单位80余家。坚持县委常委会每年调度、县政府常务会每半年调度、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每季调度、县市场监管局每月调度的“月+季+年”工作调度机制,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实际问题。创建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共调度食品安全工作45次,有力解决了食品小摊贩、猪肉市场、食品科技创新发展、农贸市场规范等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每年召开全县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形势会商会,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制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拟开展2023年重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赛事活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彻底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存在不足和改进建议

1.存在不足:一是食药安委报告、会商等工作制度,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研判会商和示范创建等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统计分析、通报和协作等机制未有效运行;农产品生产和粮食收储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检验参数缺乏,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抽查发现水果种植单位存在超范围使用农药、农事记录不完善,生猪屠宰企业生产设施、基础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农资经营单位存在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措施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对仓储粮食年度质量监测覆盖比例未能提供相应佐证资料,粮食质量监控措施需进一步加强。五是对一些企业的监管频次未达到企业风险等级相对应的频次要求,抽查发现存在销售过期食品、超范围经营,小作坊中未进行风险分级、进货查验措施不落实、存在卫生死角等,市场监管力度尚需加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资料、行刑衔接工作制度不完善。六是食品生产环节存在产品追溯管理不完善、虫鼠害防控措施不严格,卫生、仓储管理不规范;社会餐饮单位中存在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进货查验不合规问题;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没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措施等,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尚需进一步压实。

2.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食药安委(办)的建设,提升其统筹协调能力;加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之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研判会商和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建设;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机制。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数据的监测、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沟通交流各部门食品安全数据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全链条控制,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机制。三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户宣传教育和巡查检查;加大对生猪屠宰企业的宣教、监管力度,推进生猪屠宰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对农业生产投入品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四是按照仓储粮食年度质量监测覆盖比例不低于25%的要求,加强监管,并做好资料整理留存。五是对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及相应的监督检查频率要求;加强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六是以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实施为抓手,将督导企业创建达标作为包保干部本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自查自纠、不留死角;组织监管、协管和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压实责任。

三、初评结论

经省级初评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云阳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和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包保”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并较好落实各项责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等;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有力;创建宣传氛围好、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无被否决情形,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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