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万盛经开办发〔2023〕32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713号、 令第337号的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抓好实施,按时提请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对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如果符合《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各决策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做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收集已经形成的相关材料,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根据《 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45号)的规定,定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并报管委会。
附件: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编制《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
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2月 |
2 |
制定《万盛经开区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 |
商务局 |
2023年4月 |
3 |
制定《万盛经开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
人力社保局 |
2023年6月 |
4 |
制定《万盛经开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农林局 |
2023年8月 |
5 |
制定《万盛经开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
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